A 市 B 区开展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计划选举 120 名人大代表。依据我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下说法或做法存在不正确的情况,具体为( )。
按照居住状况来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或者依据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来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各选区的选民提名推荐产生了 200 名候选人;各政党提名推荐产生了 200 名候选人;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产生了 200 名候选人。
C.B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该次选举活动
D 区 B 区的 C 选区全体选民中,过半数的选民参加了选举。在这些参加投票的选民中,候选人王某获得了过半数的选票,从而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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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解析宪法相关内容。A 项正确,依据《选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是分配到选区的,并且按选区进行选举。同时,选区既可以按照居住状况来划分,也可以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来划分。
B 项是正确的。依据《选举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全国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实行差额选举,并且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要比应选代表的名额更多。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要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要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题干中要选举 120 名人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推荐了 200 名候选人,这 200 名候选人在法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
C 项错误。依据《选举法》第八条的规定:不设区的市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市辖区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自治县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乡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民族乡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D 项是正确的。依据《选举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要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与了投票,那么选举就是有效的。并且,只有当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才能够当选。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 C。
鲁迅先生曾说:“西班牙亚勒太米拉洞里的野牛画是著名的原始人遗迹。”许多艺术家表示:“这就是所谓‘为艺术而艺术’,原始人只是画着玩的。然而这种解释太过‘摩登’了,因为原始人不像十九世纪的艺术家那样有闲情逸致。他们画一头牛,是有原因的,要么是与野牛有关,要么是为了猎取野牛,要么是为了禁咒野牛。”这显示出( )。
A.审美意识是人脑主观自生的产物
B.人脑是审美意识产生的物质器官
C.审美意识来源于物质生产实践
D.是否有用是审美判断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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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马克思主义哲学。
A 项存在错误。因为物质决定意识,而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在题干中,审美意识的产生是源自于客观世界的,并非是人脑主观创造出来的产物。
B 项存在错误。人脑能够产生意识,它是意识的物质器官,也是意识的生理基础。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然而,在给定的材料中并未有所体现。
C 项正确。意识一方面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的产物。人脑自身并不能自动产生意识,意识的产生必须要通过实践。在题干中,原始人画一头牛,这是由于客观实践的需要,这很好地体现了上述观点。
D 项存在错误。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然而审美判断具有主观性,所以该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给世界各国的经济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中国在一季度的 GDP 同比出现下降。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中国政府提出要增强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以此来维持经济的平稳且健康的运行。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积极财政政策措施的是( )。
A.对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
B.向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
C.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
D.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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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财政政策是为了促进就业水平提升,减轻经济波动,防止通货膨胀,实现稳定增长而对政府财政支出、税收和借债水平进行的选择,或者是对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作出的决策。依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时的不同功能进行划分,财政政策可分为积极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意味着通过财政分配活动去增添和激发社会的总需求。其主要举措包含增加国债(包含地方债),降低税率,减免税收,提升政府购买以及增加转移支付等。
A 项是正确的,对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这属于政府对财政收入的一种控制行为,同时也属于积极财政政策。B 项是错误的,发放低利率贷款属于货币政策的范畴,而非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实质在于,国家会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对货币的供应采取“紧”“松”或“适度”等不同的政策趋向,而此项发放低利率贷款应属于积极货币政策。
C 项是正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得以增加,同时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也有所增加,这属于积极财政政策。
D 项是正确的。减免企业的社会保险费,这样就能增加企业在资金方面的支配力度,这属于积极的财政政策。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 B。
17 岁的甲因抢劫罪被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在服刑完毕后的第三年,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构成累犯
甲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时,若同时符合相应条件,便可对其宣告缓刑。
甲在被执行两年有期徒刑期间,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不可以被宣告假释。
D.对甲的抢劫罪量刑时,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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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需要结合题干和法条知识来作答。
A 项存在错误。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中对一般累犯的规定,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在五年以内再次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属于累犯,应当对其从重处罚。然而,过失犯罪以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情况除外。而甲在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因此,甲不构成累犯。所以,A 项是错误的。
B 项是正确的。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存在适用条件。即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言,倘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便可宣告缓刑:其一,犯罪情节较轻;其二,有悔罪表现;其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其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并且,对于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以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所以,B 正确。
C 项错误。依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要执行十三年以上。倘若这些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那么就可以予以假释。倘若存在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便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被假释的。而甲属于可以被假释的范围,所以 C 的说法是错误的。
D 项存在错误。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可知,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行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对于 甲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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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乐器被分为八音,分别是金、石、土、革、丝、木、匏和竹。伯牙和子期“以琴觅知音,摔琴祭友人”这个故事里的“古琴”,它属于八音当中的一种。
A.金
B.丝
C.木
D.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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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人文常识。“八音”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乐器科学分类法。西周时期,已按照制作材料对当时的乐器进行分类。其中,“金”类乐器是用金属制作的,像编钟;“石”类乐器是用石头或玉石制作的,比如磬;“土”类乐器是用陶土制作的,有“埙”“缶”等;“革”类乐器是用动物皮革制作的,例如鼓;“丝”类乐器是用丝弦制成的,像琴、瑟等;“竹”类乐器是用竹子制成的,如笛、箫等;“匏”类乐器是用葫芦制成的,像笙、竽;“木”类乐器是木制的,如拀、敔等。故正确答案为 B。
6.下列与数学有关的知识,表述不正确的是()。
A.阿拉伯数字最初由古印度人发明,后由阿拉伯人传向欧洲
B.欧几里得被称为“几何之父”其最著名的著作是《几何原本》
电子计算机采用二进制,这与电子元件的接通和断开这两种物理状态有关。
D.有理数包括整数、分数和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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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涉及人文历史方面的内容。A 项是正确的,古印度人最先发明了阿拉伯数字,接着阿拉伯人把它传播到了欧洲,随后欧洲人对其进行了现代化。正是由于阿拉伯人的传播这一关键行为,使得这种数字最终得以在国际上被通用,所以人们把它称作“阿拉伯数字”。
欧几里得是古希腊数学家,被称作“几何之父”。他是数学巨著《几何原本》的作者,并且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数学家之一。B 项是正确的。
C 项是正确的。电子计算机采用二进制算法,这是因为二进制数运算简便,并且用电子元件容易实现。电子计算机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电子机器,然而它的组成元件却极为简单,是电子开关,只有两个状态,即开关的接通(1)和断开(0)。
D 项错误。有理数包含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也包含分数,它是整数和分数的集合。同时,有理数不包括虚数。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 D。
长江经济带具有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等特点。以下这些省市,它们既属于长江经济带,又属于西南地区,分别是()。
A.湖北、湖南、重庆、四川
B.重庆、四川、云南、贵州
C.江西、湖北、重庆、四川
D.四川、云南、贵州、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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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长江经济带涵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这 11 个省市。其面积约为 205.23 万平方公里,在全国所占比例为一定数值。并且,长江经济带的人口和生产总值都超过了全国的相应数值。西南地区是中国的七大自然地理分区之一。它东临华中地区和华南地区,北依西北地区。该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以及西藏自治区,共五个省市区。
A 项错误,湖北省、湖南省不属于西南地区。
B 项正确。重庆市属于长江经济带,同时也属于西南地区。四川省属于长江经济带,同时也属于西南地区。云南省属于长江经济带,同时也属于西南地区。贵州省属于长江经济带,同时也属于西南地区。
C 项错误,江西省、湖北省不属于西南地区。
D 项错误,西藏自治区不属于长江经济带。
故正确答案为 B。
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是因为有了计算机的发明。以下关于计算机知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计算机的发展经历了四个时代
B.最早的计算机是集成电路计算机
C.当前计算机朝着微型化、巨型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D.在晶体管计算机时代就有了高级语言和操作系统的使用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计算机基础知识。
A 项是正确的。计算机的发展历经了四个时代,其一为第一代,是电子管计算机,其时间范围是 1946 年至 1958 年;其二为第二代,是晶体管计算机,时间在 1958 年至 1964 年;其三为第三代,是集成电路计算机,时间为 1964 年至 1970 年;其四为第四代,是大规模集成电路机,从 1970 年至今。
B 项存在错误。1946 年 2 月 14 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成功研制出了在人类历史上具有真正意义的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这台计算机是电子管计算机,而非集成电路计算机。
C 项正确,当前计算机的发展方向有微型化、巨型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这 4 个。微型化意味着计算机系统体积更小,同时功能更强、可靠性更高、携带更便捷、价格更便宜且适用范围更广。巨型化则表示运算速度更快,存储容量更大,功能也更强的巨型计算机。网络化是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把分布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连接起来,在网络软件的支撑下达成软件、硬件、数据资源的共享。智能化是让计算机模拟人的感觉、行为以及思维过程等,使计算机具备视觉、听觉、语言、推理、思维和学习等能力,从而成为智能型计算机。
D 项是正确的。第二代晶体管计算机的主机采用了晶体管等半导体器件。在软件方面,它拥有操作系统、高级语言及其编译程序的应用。并且它主要以科学计算和事务处理为主。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 B。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同行的企业之间时常存在着剧烈的竞争。各个生产企业若想在这样激烈的竞争里取得胜利,获取较多的利益,就一定要努力让企业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A.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B.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C.高于必要劳动时间
D.低于必要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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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本题考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市场竞争有其基本规律,那就是优胜劣汰。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若要在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想尽各种办法来降低生产成本,要让自己生产某种产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更短,这样才能通过交换更好地实现商品的价值,并且获得较多的利润。所以正确答案为 A。
10.下列情形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
王某被聘为某星级酒店的大堂钢琴演奏师,每天要进行两小时的演奏。双方有必要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某公司与赵某签署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这份合同规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李某在某公司工作了五个月,然而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这期间,李某怀孕了,之后公司单方面决定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
张某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半,然而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一直到满一年的前一日为止,公司应当每个月向张某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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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
A 项存在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王某和酒店之间是非全日制 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B 项存在错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当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时,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当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时,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对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与赵某对试用期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相符。
C 项是错误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而公司因李某怀孕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D 项正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故正确答案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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